我总是喜欢有事没事,盯着个东西看或者发呆,目不转睛的,活像诈尸般直勾勾地死盯,还不眨眼,整个人宛如灵魂出窍,只剩一具空壳,半响又回过魂来,盯够了才继续手上的动作。

这个习惯大概是这么养成的。当我环顾四周时,我的眼球就会将自己转到那个现在使它最舒服的地方,粘在上面,拉也拉不下来,就盯着那个点思考人生。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性“诈尸”,在这个时候,你叫我我也只是听到,不作回答。因此,我的同学们受到了不小的“惊吓”,一群人围我身边喊话,把手往我眼前晃,搞得跟抢救一样,后来他们才习惯我这样。

大部分时间里,我的眼球它基本是看向一些会动的东西,即使它们已经离开了那里,它还是执迷不悟,心若磐石地死盯着。有时是熙熙攘攘的人群,有时又是百般无聊的电视屏幕,如果实在没什么可盯的地方,灵魂就会在我写长篇大论的时候离家出走,大概写完了才肯回来。

这很有可能就是它的休息时间,所以每每出现这种状况时,我就随它盯个够,盯舒服了,再把灵魂哄回家待着。这已经不像习惯了,倒像是自然反应,仿佛本来就该是这样。100字日记 WwW.Riji100zi.COm原创不易,请大佬高抬贵手!

  • 日排行榜
  • 周排行榜
  • 月排行榜

推荐的作文

最新作文

热门话题排行榜

猜你喜欢

目录[+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