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最喜欢姨妈家的小狗欢欢,他有一双灵活透亮的眼睛,很像两颗蓝宝石。他的鼻子很灵敏,每天总是左闻闻、右闻闻,小尾巴左右摇动,像个小司机在打方向盘。小狗欢欢穿着一身雪白的衣裳,灰色的衬衫在阳光下抖动。四只锋利而有力的小爪子。在地下缓慢的爬行。赤褐色的脚丫踩过水坑,印下王冠似的脚印。

小狗欢欢今年九岁了,它已经老了,天天躺在地上晒太阳。偶尔“串个门”、“散个步”,还挺有精力的嘛,有时还会跑起来打架哩,欢欢可贪吃了,一天最多吃五顿呢!一天光想吃火腿、肉。家里一旦来客人,就“汪汪、、、、、”的叫,似乎在说:“家里来人啦,来人啦!是好人,还是坏人呀?快来辨认呀!它的最爱是骨头,啃不动,“扔掉,啃的动,吃进去。小狗欢欢真调皮。

我和欢欢有许多有趣的事。记得在我七岁时,欢欢当时还年轻,精力充沛。有一天,他在吃自己的午饭,我心情不爽,顺手拿起一骨头扔了出去,欢欢立刻向目标飞奔过去,它并没有吃,而是叨回来,然后像扔木棍当游戏玩。哈!这可把我逗笑了。我的心情顿时多云转晴。这是巧合还是天意呢?

我喜欢姨妈家的欢欢。日记100字 wwW.RIJi100ZI.cOm原创不易,请大佬高抬贵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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