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欢的朋友是王薛桦,他今年12岁,属牛,长得骨瘦如柴他的鼻子道嘴巴之间有一颗痣,十分滑稽。

他对我很好,我们都在学校里吃午餐,每天他都要带下饭菜,十分美味。再加上学校做的香喷喷的饭菜,哇!这样吃一个月一定能成神仙。他带的菜如果不够的话,他宁愿不给老师吃都要给我,这点使我十分感动。

我们两个有天壤之别,他皮肤白,而我皮肤黑,他牙齿不整齐,而我牙齿整齐,其实都还不止这些呢!真搞不懂,为什么我们两个还玩这么好,这一只是个谜。

下午我们回家的时候,我宁愿绕路也要和他一起走,因为我们可以吹吹牛、聊聊天,我认为,这就是放松的最好办法。

言归正传,该说学习了,我们在学习方面,半斤八两,语文方面我占优势,数学方面他占优势。100字日记 WWW.RIjI100zI.Com原创不易,请大佬高抬贵手!

下午,如果老师留我不作业,他就等我,老师留他补作业,我就等他,如果老师一起留,我们就互相抄、互相对、互相改。抄的感觉真爽!

我和他基本玩的'是同一个游戏,我玩什么,他玩什么,他玩什么,我玩什么。

突然有一天,老师在换座位的时候,刚刚说了要把我换到王薛桦的身边,一蹦三尺高,老师发现了,就立即改主意,把我换到了离他很远的地方,我们,写纸条不行,传话不行,只好专专注注地听老师讲课,只有下课了,我们才有机会到走廊上摆下龙门阵。这件事至今他都非常后悔,后悔那时不应该高兴,应该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,一旦事成,我就和他是同桌了,想着都兴奋。

我和他的友情,一本书也写不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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